一名未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女生拐卖了要拐卖她的人估客,这真是闻所未闻啊!现在法院一审判刑期3年,二审判免于处分。
刘慧假装自己不知情,趁机告知刘梅自己有三个好姐妹,想要一同作业。刘梅心想自己又能多赚三个人的钱,就坐车跟刘慧一同去了她家的镇上。
到了镇上,刘梅住进一家招待所,让刘慧去找同学刘慧脱离后决议报复,以500元把刘梅卖给一个一只眼的男人。
她告知刘梅自己的朋友十分乐意同行,但需求她和朋友的爸爸妈妈做下交流,认为做成生意的刘梅不知上圈套欣然前往。
看着男人把刘梅领进家门,刘慧逃回了自己家,爸爸妈妈和她随后报警,这才发现本来一只眼也是个人估客,他把刘梅后卖给了同村的另一个光棍。
由于拐卖妇女,一审刘慧被判3年。刘慧爸爸妈妈不服提起二审,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,决议对刘慧批判教育不再判刑。
检察院对这系列人犯提出起公诉,刘梅专门从事拐卖妇女儿童,现已拐卖五六个了,被判无期徒刑;“舅舅”“舅妈”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;独眼龙以罪、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18年;李大拐收留被拐妇女,被判两年。刘慧因拐卖妇女罪也被判了三年,其爸爸妈妈不明白,找到法院。
一位法官解说说,拐卖妇女儿童,最低也要判五年,判了三年,现已是从轻了。刘慧爸爸妈妈不服,找了律师,提起上诉。
开庭时,律师列出三条,一是刘慧违法时不满十八周年,违法的第二天才是她十八岁生日,应该以教育为主,赏罚为铺;二是她片面歹意性不大,仅仅为了报复,不是投机;三是有严重建功体现,协助公安捉住四个人估客。